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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志太 2000年,我姑娘因修煉法輪功被公安局抓進去,他們要求我姑娘寫“保證書”,她不配合公安局。我由於害怕,就代姑娘寫了,並交了5千元的罰款。我現在知道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我配合公安迫害我姑娘是助紂為虐。嚴正聲明:以前配合公安參與迫害我姑娘的行為全部作廢。“真善忍”好,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天理不容。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3/110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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