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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靜怡 我是一名三年級的小學生,一直都信仰大法。在今年開學的時候,老師強迫我們寫誹謗大法的東西。我說不會寫,老師就讓抄4年級寫的。結果在怕心的作用下,抄了一份誣蔑大法的東西。現在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以後一定尊師敬法,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5/110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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