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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沉金玉 我2005年5月25日被非法判三年勞教。邪惡逼我寫了“保證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現聲明,在任何環境下所說、所寫、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言行,統統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6/1104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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