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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英 我99年得大法不久邪惡的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我和另一個功友去講真象,散真像資料時,不料被不明真像人的給舉報了。派出所的惡警就把我們非法抓到拘留所,15天後把我們轉到看守所30天。由於當時我學法不深,有怕心,出來的時候,配合了邪惡,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做了不該做的事。後來經過反覆學法,與功友交流,認識到當時那種配合邪惡的作法是不對的。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我鄭重聲明:我在修煉過程中,在各種逼迫下所做、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緊學法,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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