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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會芬 2003年,610辦和當地派出所一夥強行抄了我的家,抄走大法資料。我被他們綁架到派出所,並遭受一夜的折磨。第二天早上,我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在這期間,我照過像,在邪惡恐嚇下按過手印,簽過字。過後邪惡又對我多次干擾、監視,逼我又給它們簽字。通過學習《九評》,我深知中共的暴政和謊言的欺騙毒害了自己,我愧對師父,愧對大法。嚴正聲明:在看守所、610治安室、派出所邪惡非法監管期間,違心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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