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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菊英 我1995年得法,由於當時對法理解不透,看到非法鎮壓開始,於是就把大法書給燒了,雖然當時還是信大法,後來又起了執著心,跟別人學了所謂的“全法”(當時有執著,誤認為是師父的法),後經同修開導才認識到自己錯了,明白了自己走了一段彎路,很後悔。我的行為是對舊勢力的默認,聲明自己曾經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過錯。堅修大法永不回頭。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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