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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傅旭東

    我在2001年期間,街道居委會來到我家叫我愛人寫“保證”,當時我愛人不寫,居委會就叫我替他寫,我看他們也不走,就替他寫了兩句:“不煉了,不出去”。當時不知這話都是不符合修煉人的要求,因此我聲明以前所說、所講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更加清醒,修煉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講清真象,學好法,發正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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