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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遠淑 我於2000年12月到北京證實大法好,被惡警非法關押,2001年3月份由惡警指使家人強迫拉我按了手印才放回。2003年又被非法抓去關押後又強迫我和家人簽名後放回。在這幾年中惡警三番五次上我家強迫恐嚇我和家人簽名。在這幾年中凡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堅決否定。在此我嚴正聲明:強迫我和家人所有簽名一律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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