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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立漢 2000年元月我去北京上訪被當地惡警非法拘留,2001年我又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辦的洗腦班,這二次惡警都強迫我的家人在他們的所謂“保證書”上簽字,並非本人意願,現特嚴正聲明:我的家人在惡警的“保證書”上簽的字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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