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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魯鳳姣 一天下午,大法弟子營救同修,被當地人舉報,警車開過來了,有的同修被抓,有的同修與惡警反抗,最後都被各派出所帶走,我和另一個同修被放回家。惡警要我回家把事情說清楚,要我寫“保證書”,我說“不會寫”。所長說要我按照他說的寫,由於自己有怕心,於是寫了“不外出、不張貼、不串連”等一共五條。惡警還要我丈夫也寫甚麼“保證書”。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及丈夫和親戚代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要提高心性,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修正自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8/1106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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