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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秉春 99年得法,由於我學法少,在99年7.20是寫過背離大法的文章、交過書。現我決心從歸大法修煉,隨師正法,做好大法弟子應做好的三件事。現鄭重聲明:以前我所做的違背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9/1106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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