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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彩萍 99年7.20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因我是輔導員,街道居委一定要我寫“不煉法輪功”的認識。逼得很緊,我有點受不了,且又對法理解不深,糊里糊塗的叫兒子代我寫了一份“不煉法輪功”的認識。鄭重聲明:我叫兒子代寫的那張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認識”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走正、走好今後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0/110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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