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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雲珍 99年7.20以後,邪惡舖天蓋地的誣陷大法與師尊,我出去發真像資料,被公安非法抓捕到拘留所,又被送進洗腦班。由於當時學法不紮實,在邪惡的壓力下,我違心的寫了、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現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走入大法中來,按照師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1/1108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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