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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洋 99年7月,中共邪黨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迫害,自己曾多次進京上訪,被駐地派出所綁架到看守所、洗腦班等地非法關押近兩年時間。回家不久,又被送進教養院非法判三年勞教。在此期間,我寫了“三書”,被洗腦,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被邪惡利用。現在我深感痛悔。特此聲明:以前做所、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自己要從新走上正法修煉之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修正自己,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2/1109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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