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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永生 我沒學大法之前,在母親被迫害時簽過“保證”,現在我是一名法輪功新學員,認識到簽“保證”是錯的,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簽過的“保證”和說過的對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2/1109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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