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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秀華 1999年7月20日,我因上北京上訪,半路被惡警抓回來。回來後惡警多次找我,要我寫“保證”,我不寫,他們就把寫好的“保證”要我簽名,我說不會,他們就叫我按手印。就這樣,我在邪惡的威逼下按了手印。後來街道又要我寫“保證”,我又違心的簽了名。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者,圓滿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3/111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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