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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錦秋 99年7月21日,我被邪惡非法傳訊,說了“與中央保持一致”等違背大法的話;在邪惡最猖獗之時,出於怕心背叛大法,燒過師父的講法和經文,使我後悔至極;2003年6月,單位領導代我填表及寫了在公安那�堨i以過關的“認識”,我沒有抵制與否定,反而“謝謝”,符合了邪惡的安排;以上言行現在聲明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3/111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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