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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玉秀、楊小東 2001年,我孫女出去發真像資料時,被惡人抓往派出所。我們知道後,就趕去派出所要人。所裡的人詢問我們,並做了筆錄。對他所問的事情,我們一概說“不知道”,但他還是要我們在筆錄上簽字,同時還給我們拍了照。通過這幾年不斷學法和看明慧週刊文章後,我們才悟到當時在派出所的簽字就等於承認了邪惡對我們的迫害,順應了邪惡。嚴正聲明:在派出所的簽字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4/111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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