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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連芳

    99年7.20後,當地警察把我們小區的修煉學員找到派出所,讓我們寫“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我們都不寫。最後警察按上邊要求寫完讓我們簽字畫押。當時由於自己認識不高,隨著其他學員一起簽了字。後來通過學習老師的講法,我提高了認識。嚴正聲明:當時在“保證書”上的簽字畫押作廢。信師信法,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4/111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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