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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小英 我自修大法後,身心受益,多年來的各病症不治而癒。2000年上京證實大法,被邪惡抓回後全家遭到迫害,父親被非法判刑7年迫害致死,妹被非法判5年勞教。自己在邪惡逼迫下的簽字、所寫、所說,聲明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4/111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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