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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作廢

    聲明人:王玉珍

    我因去北京證實法,被北京便衣所抓,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以反革命、擾亂公共秩序等罪名送往國保大隊,關進拘留所。後它們又以親情脅迫,使我寫了“不進京、不發傳單、不串聯”等違心的話,愧對大法與師父,在此本人鄭重聲明:

    1、我所寫過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論作廢。

    2、作為合法公民,有言論自由權、行動自由權和上訪權,任何無理干涉與限制都是違法的,不能認可的。

    3、從今以後,我要堂堂正正修煉,並努力讓世人知道真相。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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