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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芃 我今年16歲。於2005年3月7日和父母一起被非法抓捕,由於我年齡小,沒有被直接送去拘留所,而把我送到本地區洗腦班,在最後一天由於怕心和安逸心,被迫寫了“保證”。現我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一切“保證”一律作廢。從新做師父的弟子,努力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6/111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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