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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俊華 9月5日我去公安局要回一年期滿的保證金,公安問我對法輪功是怎樣認識的,我回答說:“與我無關”,心�媟Q我不聽你的,又在“解除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在認識到錯了,我聲明作廢;這幾年來在邪惡破壞大法的高壓下,在邪惡的洗腦班裡及整個修煉過程中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7/111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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