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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任明珍

    我97年喜得大法,修煉後身上的疾病痊癒。99年7月20日後,我也一直沒有放棄修煉。後被惡人舉報,說我還煉功,公安就來抄我的家,抄走了全部書籍,又送我到拘留所拘留15天,回來後長期被本單位公安科和當地派出所騷擾;2004年9月,惡人24小時跟蹤、監視、威脅,又把我送到洗腦基地,由於自己有常人的執著,寫了“三書”和“揭批書”:後來省市“610”又來審核,我做出了背叛師父和大法的事。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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