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文峰 在看守所期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取保候審書上的簽字和按的手印徹底作廢。今後我要認真學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