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翠華 我叫魏翠華,98年7月得法,得法後每天學法煉功,身體得到健康。從7月20日起,江澤民罪惡集團不准煉功,逼迫我寫了保證書。事後我後悔不已。現在聲明我在任何情況下與大法標準不符的一切言行作廢。今後繼續煉下去。 聲明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1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