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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仁蓮 我因證實法於2001年11月被邪惡抓捕,並被非法判勞教二年。2002年,在邪惡的勞教所裡,由於有怕心和求安逸心,我被邪惡牽著鼻子走,主動邪悟,寫了詆譭師父、詆譭大法的“三書”,甚至還助紂為虐,誤導其他同修邪悟,向邪惡的610“認錯”,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回來後,我被同修叫醒,對自己在勞教所的所作所為痛悔莫及。嚴正聲明:在勞教所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師父安排的正法路,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曾經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9/1114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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