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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學水 我前些年被派出所經常抓去,兩三天一來,後來把我送到二所迫害三十多天,罰錢兩千多元它還不放人,要寫“保證書”才放。現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9/1114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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