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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雲霞 今年7月被惡警綁架,雖然我沒有寫甚麼“保證”,可是在他們的拘留證和釋放證上寫有××教,我卻在兩證上簽了名字,現在悟到是不對的;還說了一些對同修不利的話,雖然沒造成影響,但是自己悟到是不對的。現在聲明自己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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