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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蘭芳 1999年7月20日,在邪惡舖天蓋地的謊言和瘋狂迫害下,我因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而被非法關押到勞教所進行迫害。在被關押期間,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我聽信了邪惡的謊言欺騙,偏離了大法,竟然還說了對師、對法不敬的話。回家後,不明真像的姐姐還為此給邪惡送“錦旗”表示“感謝”。嚴正聲明: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向邪惡所說、所寫過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言語和文字及送“錦旗”一事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1115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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