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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振國 2003年10月,當地派出所受縣公安局指使,強行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半月後我又被送洗腦班。邪惡之徒整天讓我看誣蔑大法的錄相和材料,當時因自己正念不強,為了求得安逸,在各種人心的帶動下,接受了邪悟者的一套歪理,寫了“四書”,還寫了很多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材料。回家後通過學法及同修們的耐心幫助,我才徹底明白了。我實在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新回到正法中來,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努力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4/1117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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