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雙月 2002年臘月,村幹部和鄉政府的人來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著哩”。他們拿出“保證書”讓我簽名,並說“不寫保證就得去勞教所”。我不簽,他們就捉住我的手按了手印。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都是因為自己的怕心造成的。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4/11172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