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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花(華) 2001年元月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非法抓捕,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對法理認識不清,在邪惡的高壓下做了不該做的事,寫了“三書”,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現在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認真學法,加倍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4/1117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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