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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連俊田 凡99年7月20日以後自己向派出所和單位說的、寫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行為,從即日起鄭重聲明一律作廢。給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和損失,自己一定在今後的修煉中加以彌補,踏實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6/11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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