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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煥雲 我在2002年9月份因貼大法標語被惡人舉報,被邪惡抓到看守所非法關了37天,給邪惡簽了名。現特聲明這一切全部作廢。我一定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6/11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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