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何淼
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行為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7/111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