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蔡予華
在勞教所所說、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徹底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8/111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