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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明 我於2004年5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並被非法加期四個月後,於2005年9月被惡警強行轉到洗腦班,我絕食抵制迫害,不配合邪惡。第二天,我從洗腦班被釋放。回家後得知我妹妹(不修煉)接我時在洗腦班給邪惡的610、公安局等的惡人、惡警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妹妹當時所寫的“保證”等一切東西全部作廢。今後在修煉的路上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2/1122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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