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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萍 我是在2002年5月被派出所非法勞教3年,因為在拘留期間絕食1個月,勞教所不收,屬所外執行。到2005年5月到期,街道辦事處給我打電話讓我寫“五書”解除勞教,我不同意寫,後在我不在家的時候,讓我不修煉的父親寫下了“五書”。我在此嚴正聲明,所說、所寫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3/1122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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