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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愛茹 99年7.20,我由於剛剛修煉,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寫了“不煉”的保證;2000年,被公安局非法拘留,又是由於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在拘留證上簽了字和按了手印;在2000年邪惡把我非法關進看守所,我哥和我弟想往出救我,寫了一份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鬼話,一夥人硬逼我按了手印;在我出看守所時,邪惡硬逼我簽字和按手印。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所做、所寫的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5/112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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