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吉秀 99年7.20以後,我怕被迫害,違心寫過假“保證”,2003年被綁架到洗腦班,被迫接受邪惡的洗腦,說了一些違心的話,我對師父、對大法犯了大罪,出來後非常悔恨自己。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我決心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堅決走師父安排的道路,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5/11244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