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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虹霞 我是1998年得法的。在7.20以後,有兩個公安人員到我家中,逼問我到北京的目地,去幹甚麼。我說了一些不在法上的話,給自己修煉路上抹了黑。特此聲明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大法,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走好正法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5/112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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