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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樹田 我在2003年9月被東三派出所抓去,派出所警察寫的“不煉法輪功的保證”,並讓我簽了名。現在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表示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7/112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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