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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月 1)7.20後,派出所把所有修煉人集中在一起,每人發一張寫著“不進京,不上訪,與法輪功決裂”的表,我在上面寫上了自己的名字。2)曾交給街道一本《轉法輪》,一本《美國講法》,一本《經文》及一些散片經文。3)有一次街道的人到我家,要我抄一些有誣蔑大法內容的文字,我違心的抄了。4)在2002年8月30日,邪惡把我抓到洗腦班,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走脫,可事後得知,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給我寫了“保證”,聲明:家人為我寫的“保證書”“擔保書”一律作廢。以上所為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多學法,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8/112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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