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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芝 2004年被公安局及派出所非法抄家並綁架,並被非法判勞教。半年後保外就醫。我被迫在“三書”上簽了字並向親友表示以後“不再修煉”。後又被邪惡的派出所強行送到洗腦班,被強行洗腦後,又寫了“揭批文章、三書”。為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寫、所做、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9/1126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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