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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玲 我於1997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被邪惡強行送進洗腦班。在此期間,在邪惡的壓力下我寫了“決裂書”。心中感到無限悔恨、痛悔。我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認真學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正念,決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1/112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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