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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桂英、陳鳳芹 我們於99年7月20日以前得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在邪惡的高壓下村幹部到我們家抄走了大法的書籍,逼我們簽名、蓋章。通過學法,我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現在我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1/112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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