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艷文 我於1998年得法。由於學法不深,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我現在嚴正聲明:從19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大法以後,在派出所、拘留所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1/11284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