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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淑香 我自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99年7.20後,我村領導和鎮政府派出所有關人員到我家多次騷擾。2001年,惡警把我抓到派出所。由於怕心,我被迫寫了“保證書”。通過不斷學法,我現在悟到,我的言行完全違背了大法。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的一切過失,走好以後的路,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2/1129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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