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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雪 我在八歲的時候,因為聽信了媒體和大人誹謗佛法的謊言,燒燬了師父的法像和大法的書(當時媽媽正在修煉大法),對佛法犯下了滔天大罪,從此我便得了許許多多的病。如今,我已經14歲了,我有緣得法,走上了修煉的道路,慈悲的師父又給了我一次機會,讓我能夠修煉,能夠有機會還債。我每天學法煉功,病早就沒了,心性也提高了。在此,我特別聲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堅定的走下去,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3/1129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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